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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香园地

2016-09-14 08:36:16 来源: 逸海时尚网
作者是我:疯颠免俗书是仁慈的。某些时候,我认为自己是幸运的,这么说好像很不确切,准确点说,我真有点替自己庆幸,庆幸真是太恰当不过了
 

  作者是我:疯颠免俗

  书是仁慈的。

  某些时候,我认为自己是幸运的,这么说好像很不确切,准确点说,我真有点替自己庆幸,庆幸真是太恰当不过了。

  庆幸看到一些让我深有感触的书,还有一些很多的庆幸,但我就不说了,因为,我这里只想说那天购书于北方图书城。

  早晨,起床有些晚,因为:1、昨打红警忙的过晚;2、休息日;3、困了不睡等于虐待自己。

  但是吃饭还是没有耽误的。我有吃早饭的习惯,饿与不饿都应少吃点,预防疾病。从饭堂回来时看到几个来学英语的中学生,他们几乎每个星期都来补课,但从来都没称呼我解放军叔叔。

  原本我和老王准备去森林动物园的,但无奈沈阳的天气确实让我们感到太凉快了,只好去了明天的计划--比较近的北方图书城。在车上老王对我说,沈阳的女孩子太难看了,我知道他所说的也包括了几个学英语的丫头。

  图书城里,扑面而来的纸墨香气足以让人脱离境界之限,可能就是购书交款时,才能让人感觉原来还是现实的。自己慷慨的意识,收银员感觉不到。来购书,不知道是忘了要求何种书,还是真的就那么漫无目的翻翻看看。到三楼后,首先注意到的是一堆崔永元的《不过如此》。说实话,我是一点没有看好崔永元的《实话实说》,但恭维这个节目的人却不在少数。说什么他主持的节目诙谐、幽默……但没办法,我觉得他们所说的,让我连一点苟同的理由也没有。原本我认为那个倪萍、赵忠祥就够可以了,在电视上混了这么长时间出两本书也就算了。紧跟其后的小水也凑热闹,就是水均益,还来了本《痛并快乐着》,我靠!典型的玩深沉。这回的歪嘴小崔也不能免俗。翻了小崔的书前几页是几张不伦不类的照片,加了几句空洞无意的话,好像想调侃什么。对了,有张与他老师的合影,很明显是小崔跟大家“混熟”之后(但大家都管混熟叫出名)补照的,忘了那“图片说明”写的什么了,但我记得那张照片挺俗气的。

  书架上,一排排各类书籍,让人有种总想翻翻的冲动,一进来就这瞧瞧那看看。与我同来的老王就在并不算大的一层楼中走散了,走散了我也知道他去关心美术设计方面的书。我则装做文人、绅士般(我要吐了)走过各类文学书架。

  外国文学,去浏览的人不多,可能与今天人气的关系,记得上次来时,人还是很多的,就本人而言,我是没有什么耐心去看那厚厚的外国小说,但如果谁给我讲诉故事时,我还是喜于听之的。至少能记住那故事的情节,但是那一长串的外国名字,我通常是记不得的。

  当代文学,没有人过来阅读,偶尔过来两个人,都跟我一样翻翻看看也就全身而退了,可能那些书里真存在着那种代沟吧!

  花季丛书,一样与当代文学般冷清。我想可能现在小孩子只顾着学习和补课,没时间、也没有意识看课外书吧?但我来到现代文学时,就一下改变了自己的看法。

  现代文学,书架的里外两侧都是摆着各种看书造型的人呐,而且清一色的全是小丫儿头。我不知道该说她们是不是早熟,还是说社会变的现实了,还有剩下最后一条理由只能说他们的思想文化意识提高了?不再相信那些所谓的花季丛书。

  纪实文学,只有大叔大婶似的几个伙计似看非看的翻着。纪实文学,我认为事实肯定有差距,没什么可读性。就如我,本生第一次看的纪实类书是《天怒》,什么呀!我只看完一章就让人意识到,写这书的人纯粹是利益驱动,这整篇整篇的破词才合成了这么厚的一本为了赚钱的书。如果想从纪实文学中得到什么启示,不如去看看一些上古的小故事,那样既省去了翻纪实文学又重又厚、价钱不匪又浪费时间……唉!都不知道怎么扁他好。如果你想得到什么启示的话,真不如看小故事,因为,古人不见今时月,今月曾经照古人,好像有点恰缺恰当。那就,观今宜鉴古,无古不成今,总该可以了。

  正当我四处浏览之时,老王发现了我在他不远处,向我小声呼救SOS,我快步过去关切。

  “疯子我发现了,发现了”。

  “什么?”

  “沈阳的丫头太难看了”。

  我听闻后,脸上表情交纵复杂,再想一想刚才看“现代文学”的那些小孩,顿时发出一句至理名言:

  “你说的太对了”。

  但这话又说回来,可以这样分析:漂亮一点的伙计可能会利用休息日,逛商场、购买一些衣服化妆品,有可能想锦上添花,其实这种麻雀尾巴添毛自称孔雀的媚俗也足以让人昏蹶的。有自知之明的人,不愿图劳(不去商场来看书),因为,用句不太恰当的话说,梯田种庄稼不太可能有高产。

  继续看书。溜达一圈后,我还是在古典丛书中落脚了,虽然这满篇幅的之乎者也一定会让人昏昏欲睡,但全神贯注之时,也确实令人忘却处境,把饥饿置之度外。

  不知在此驻留了多久,一股香水味浓郁飘来,这于书香气的区别是谁都晓得的。我抬起眼睛,在书架的另一面,一个背着购书包的伙计在那边也在翻着某本古典文集。我不知道他的头发属于哪种类型,对此也没有研究过,只知道我头发过耳时,我妈给我理的是平头。但香水味好像是“夜巴黎”我想应该是。我只接触过一种香水,记得是因为总部首长来检查时,我们“别墅”的厕所因为用过硫酸后空气刺鼻,所以平生第一次用了“夜巴黎”,哎!是“夜巴黎”?还是“梦巴黎”?我忘哩!说实话,我虽然不用香水,但也不那么讨厌,但是在走路如果遇到有同类所谓的香味从别人那儿传过来,我会在鼻处搔动双手将其驱散,因为那种人不是丑八怪,就是自以为是鸟中王的孔雀。

  想到此,噢!原来我是“正经”人家,拿着这本书向书架另一头过去。心想,离开这气味我好好的饱览一下这本书吧,但那个老小子,也偏偏跟我做对,她恰巧向这边走。我比较有谦让性的,我又走到那一边,而她又走到我的对面,不知真看书还是干什么。我这回没那么客气了,抬起头看着她,他好像真的在钻心看书,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书,面部很平静。左手不经意间还捋捋耳边的头发,我这么认真看一个女性时,好像突然发现她其实有点漂亮哟!

  我又低下头看书,我这回没有再动弹。并不是因为她不属于丑八怪,而是,我想鉴定她是否坏人。大约过了一分钟,我拿着书离开了。当然去付款,因为这本书我值得买,老王也正好过来找我,我们一同回去了。钱我付完了。

  我知道了,那位看古典的伙计,还不属于坏蛋。在我低头看书的一分钟里她没抬头看我,虽然我也没有抬头,但我能感觉到。可能正因为我先天的敏锐感觉,才使我在打架时躲开别人拳头。但没有看我决定什么?这样,我有一个荒谬的逻辑推理:凡是陌生的女性,如果她的视网膜成像把我定格的时间超过了十分之一秒(那么我的疯颠推理就成立了),她的思想好像有问题,有些东西不是随便可以看的,如果曝光时间没有那么长,那么她还是一个让我感到尊敬的。因为人的眼睛把一个物体成像清楚需要十分之一秒的时间(我懂一点摄影哟!),正因为如此,如果没有超过这个时间,说明,她对我关注只能是如在大街上看下水道井盖一样,怕掉在里面才留意一下,分辨率不会太高。就刚才碰到的伙计,可能称得上是伟大了,因为我对女性评价一般都是伟大的,确实嘛。但也不容易的,那么大的图书城里,不,应该说这么大的沈阳城只有……就是说漂亮的人去看书的太少了,但还算可以,毕竟沈阳的人民没有让我失望。

  也许,你对我疯颠谬论有些不服气、不赞同,没办法,我在这个评价问题上就这样刚愎自用。他妈的,怎么?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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